答
买卖双方准备好办理公证需要的材料:身份证明、户口本、结婚证、房权证(或其他建设规划证等)、土地证(或土地手续)、买卖合同、派出所的房屋座落证明,若有共有权利人还需提供和卖方同样的材料;
申请公证买卖双方带着上述材料到公证部门申请公证,公证部门工作人员核实材料真伪,问询买卖双方身份证明、是否自愿买卖房屋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等事项,确认无误后受理,进入调查程序;
公证调查公证部门工作人员受理后开始调查公证规定的事项,到房屋所在地居委会(规划管理部门等单位)调查该房屋是否在拆迁范围、是否有民事纠纷等;
到房管部门调查是否在抵押状态、是否有第三者争执权利等事项,并问讯笔录,登记在案;
出具公证书公证部门工作人员问询、调查核实、分管人员批准后,对符合公证法规规定的依法出具房屋买卖公证书,收取公证费;
领取公证书买卖双方缴公证费后领取公证书,按买卖合同约定办理交付房屋、房款等事项;
之后准备材料,寻找时间办理房屋过户登记。
最重要的是需要卖家配合,建议你具体去公证处询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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